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对象
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、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资助标准
三年制(含)以上中职学校学生,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第一、二学年国家助学金。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开支,现行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。在以后年度,如果国家确定的资助标准有调整,按新标准执行。
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资助,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城市低保家庭子女;
2.孤儿、烈士子女及残疾学生、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3.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,造成重大损失,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;
4.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5.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6.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.。
符合上述第1、2条的学生,需提供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,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孤残、烈士证件;符合第3、5、6条的学生,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;符合第4条的学生,需提供县级以上医机构证明。
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,按学期发放。具体流程如下:
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;
②学生填写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»,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,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;
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;
④有关部门审批,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;
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.由有关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,学生凭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至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,方可取款。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,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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